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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掀起保壳战券商出招抢客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林伟萍 2016-02-26 15: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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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的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备案新规”)。根据规定,其中明确表明“期限前未备案产品将被注销牌照”。今年5月1日将完成第一批清理,8月1日完成第二批清理。受备案新规影响,节后首周私募行业便掀起“保壳”热潮。券商、律所等产业链上的第三方机构也都看到了商机,其中当属券商主经纪商(PB)业务最为热闹,各大券商纷纷使出浑身解数推出为私募量身定制的保壳行动,门槛、费用、效率、服务成为宣传的噱头,部分券商为抢到更多私募客户,还紧急调整员工作安排,加大PB业务人员投入。

私募保壳战打响,高管忙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备案新规表示,为避免征信乱象,私募以后不再发放纸质、电子牌照;不及时报送季度、年度等信息要被列入异常机构。拿到牌照却不发产品的机构会被注销资格。此外,新备案私募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私募机构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具体来看,三类私募基金管理人面临资格被注销的风险。第一类是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果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产品的私募公司。第二类是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5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公司。第三类是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公司。

基金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其中,已登记但未展业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超过1.7万家,占到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总量的69%。基金业协会还有一组数据值得注意,仅节后首个工作日,就有36只私募产品成功备案,之后几个工作日备案数量快速增长,数据显示,前6个工作日已累计272只私募基金完成备案,私募“保壳”战正式打响。

“今后申请私募牌照会比以前严苛的多,新规一出,我们就果断决定保壳,目前新项目正在运作,马上就会申请产品备案。”2015年下半年刚成立的山东某私募公司负责人透露说。

此外,有意思的是,因备案新规规定,备案私募公司“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近期不少私募基金高管都忙报名将于3月19日举行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预约考)。查询此次考试报名系统可以发现,当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考区均已“没有空余机位””。

券商PB业务出招揽客忙,基金业协会警示风险

正当私募基金忙于“保壳”,中介机构也不甘寂寞,券商尤其热闹。春节刚过,各大券商纷纷针对急需“保壳”的私募推出私募综合托管服务的“首发计划”,券商主经纪商(PB)业务开展的如火如荼。

红刊财经记者的朋友圈也被在券商工作的朋友们接二连三地刷屏,“私募通管家,轻松保住壳”、“xx券商帮您实现‘保壳’”、“私募保壳计划,xx券商为您保驾护航”……红刊财经记者粗略统计一下,目前已有申万宏源(000166,股吧)、海通证券(600837,股吧)、招商证券(600999,股吧)、中信证券(600030,股吧)、广发证券(000776,股吧)、银河证券、中泰证券、东吴证券(601555,股吧)、山西证券(002500,股吧)、浙商证券、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和日信证等多家券商已推出或正在推出私募综合托管服务“首发计划”。

红刊财经记者梳理发现,服务、门槛、效率、费用等成为各家券商抢单的秘密武器,不少券商为争取更多的客户,不断优化保壳方案,以便推出更有竞争力的方案。从当前几大券商推出的保壳计划方案来看,申万宏源、中信等多数券商表示私募保壳产品发行规模为委托人数最少2人,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也就是200万元的门槛。产品发行时间多在一周左右,多为一站式服务。

例如,中信证券的保壳方案显示,仅0.2%的服务费,无保底收费,即可享受托管+行政外包服务,初始规模200万起,3~5天即可成立。还附带增值服务,包括机构部专业孵化私募投顾,产品经理服务+私募训练营+覆盖投顾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方案。申万宏源保壳方案显示,设立产品“0”规模门槛!资产托管、运营外包保底年花费用最低各3万,且没有其他额外收费。同时提供一对一服务,帮助产品设计、代写合同,实现从0开始。3~5天可以实现产品从募集到成立。广发证券也发布了私募基金“启航”计划,最快三天募集成立,一站式全套服务,包括产品设计、拟订合同、T+0开户、推荐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当前券商下属营业部人员正加紧推广此项业务。“以前我们和私募的业务主要是合作发产品,合作对象也都是有公开产品发行的知名私募机构。节后我们就开始备战PB业务,关注有保壳需求的私募业务,毕竟当前几千家有保壳需求私募,对我们来说,是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北京某券商营业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不过也有券商人士对此并不太认同,“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不具备产品发行能力的私募保壳的意义并不大,私募公司在保壳前还需想好日后的发展方向和规划。”山东某券商营业部人员表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市场上的私募保壳行动,2月22日,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私募机构应该避免因“临时抱佛脚”似的草率登记备案,不顾及登记备案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要求,给自身经营带来后续不利影响。

基金业协会同时明确表示,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的顾问管理型基金暂不能作为私募机构的首只私募产品备案。这也意味着私募机构若想成功“保壳”,空壳私募需自主发行产品。对于参与在“保壳战”中的中介机构,该负责人则提醒称,相关中介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服务业务时,应当对私募行业法律法规和《公告》的内涵有充分理解和正确认识。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发展业务,切不可对面临的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视而不见。基金协会将适时开展自律检查和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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