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601011)5月9日晚发布公告称,5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的通知,宝泰隆集团已将质押给哈尔滨银行七台河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52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因宝泰隆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了 2015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即每10股转增15股,因此,本次共解除质押1.3亿股,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 2016年5月9日,本次质押解除股份数额占宝泰隆总股本的9.51%。
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持有宝泰隆4.9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6%,质押股份总数为2.48亿股,占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79%,占公司总股本的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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