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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银隆千辆大单惹质疑 格力电器再收关注函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覃秘 2016-11-02 18: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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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11月2日对格力电器再次下发关注函,焦点是格力电器拟收购标的珠海银隆日前签署的1000辆新能源车订单,交易所要求公司对合同进行详细核查和披露。2016年10月18日,珠海银隆宣布与广东中信阳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信阳光”)签订一项1000 辆新能源车的订单。

深交所11月2日对格力电器再次下发关注函,焦点是格力电器拟收购标的珠海银隆日前签署的1000辆新能源车订单,交易所要求公司对合同进行详细核查和披露。有券商人士表示,在格力电器收购珠海银隆的相关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之后,关注函其实也给了格力电器和珠海银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机会。

2016年10月18日,珠海银隆宣布与广东中信阳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信阳光”)签订一项1000 辆新能源车的订单。由于该订单的数量超过珠海银隆2016年前8个月客车累计销量1884辆的一半多,且买方广东中信阳光是一家刚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签署总价约10亿元的采购订单,如何履约仍是未知数,有媒体据此对该订单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格力电器披露的澄清公告称,广东中信阳光计划将该笔纯电动客车中的100辆赞助给“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组委会,其所采购的剩余900辆电动车将投向租赁、企业单位通勤用车、网络约车项目等方向,该合同预计主要在2017年交付,对标的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珠海银隆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在手订单饱满,纯电动客车产品供不应求,预计承诺业绩实现的概率较高。

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四方面的信息,一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产品、交易价格、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履约期限及产品交付安排、结算条件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主要条款。请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是结合广东中信阳光的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分析并说明其履约能力。说明广东中信阳光是否为本次销售的最终客户,如否,请进一步披露产品预计最终实现销售的情况。说明广东中信阳光与珠海银隆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除上述合同以外的其他业务往来。说明广东中信阳光与珠海银隆及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广东中信阳光与格力电器拟收购珠海银隆100%股权的所有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是说明该笔合同对珠海银隆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说明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如是,应进一步说明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的详细情况,并作出风险提示,当中,应单独说明有关“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合法合规性的传闻及活动的后续开展情况是否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是根据公司的澄清公告,珠海银隆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在手订单饱满,纯电动客车产品供不应求,预计承诺业绩实现的概率较高。请公司结合珠海银隆本年实际经营情况和在手订单情况,说明认为珠海银隆“预计承诺业绩实现的概率较高”的依据。

在10月28日召开的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公司收购珠海银隆的部分议案未能获得审议通过,目前公司正在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进行调整和研究后续安排。据深交所前次关注函,公司需在11月4日前对股东大会的结论和后续安排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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