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1月1日向福日电子下发监管函,称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蓝图节能与翼城钢铁合作项目予以及时披露并充分揭示风险,直至该项目生变并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才在2016年9月1日予以披露。对此,上交所决定对福日电子及原任董事会秘书王佐(已辞职)、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政声予以监管关注。
经查明,2011年5月17日,福日电子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蓝图节能”)与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翼城钢铁”)签订《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及捣固焦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2012年3月19日和2013年5月31日,蓝图节能又分别与翼城钢铁签订《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将项目延期,至2014年8月项目建设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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