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7日晚间公告,公司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同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因相关调整事宜尚需取得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具体交易方案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11月8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同时公告,公司11月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7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于11月7日前予以书面回复说明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由于涉及的核查对象及核查内容较多,核查程序较为复杂,公司无法在11月7日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及中介机构将抓紧时间落实核查工作,预计不晚于11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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