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特色 - 正文

新能源汽车骗补最大罚单“硕鼠”金龙汽车被罚近8亿

来源:证券日报 2016-11-21 08:29: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能源汽车骗补最大罚单落定 “硕鼠”金龙汽车被罚近8亿元)

金龙汽车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盘中直播 我要咨询

金龙汽车(600686)11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金龙)收到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理告知书》(工装函[2016]51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公告显示,2016年10月,财政部向工信部抄送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函[2016]6 号),确认苏州金龙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补助资金5.19亿元。

新能源申报资质被停

根据相关法规,工信部将对苏州金龙公司作出处理: 一、责令苏州金龙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二、暂停苏州金龙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三、责成苏州金龙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金龙汽车表示,苏州金龙公司自 2016 年 9 月 8 日起已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目前,苏州金龙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确认后,就《告知书》内容对苏州金龙公司 及公司的影响作出准确的评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龙汽车2016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其营业收入为110.79亿元,同比增长7.71%,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1.64亿元,同比增长10.7%。而其2015年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5.35亿元,中金公司预计金龙汽车2016年净利润受此影响为减少至1.25亿元,下调幅度76.9%。

金龙公司同时表示,经慎重考虑,苏州金龙公司拟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苏州金龙公司将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进行整改,以尽快恢复苏州金龙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

追回+处罚款达7.78亿元

目前,骗补的问题企业主要涉及四种情况: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示不符、关联方及经销商闲置。而苏州金龙属于典型的“有牌无车”:车尚未生产,而牌照已经可以通过非正常途径在车管所登记在册,然后便可以凭借上牌数量申报极其丰厚的补贴。

此前公告显示,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5.19亿元,并对其作出违规问题金额的50%即2.59亿元的罚款。同时从2016年起取消公司中央财政补助资格,何时恢复将视整改情况,并按照程序重新予以审批。

金龙汽车此前在公告中表示,苏州金龙骗补被罚事项将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经初步估计,将直接减少公司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3.154亿元,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记者注意到,因受2016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影响,苏州金龙在销售额仍然增长的情况下出现净利润大幅度下降。上半年共销售客车9800辆,同比增长13.4%,同期实现营业收入51.98亿元,同比增长30.54%,但净利润仅为5565.85万元,同比下降60.71%。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龙汽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