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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宝科技联名股东占上风 王跃林大举减持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唐强 2016-11-25 08: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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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硅宝科技联名股东占上风 王跃林大举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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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秋风,扫落叶,寒已至深!

近日,一纸罢免公告将硅宝科技(300019)推上风口浪尖,数位创始股东间爆发了新一轮“战争”。

11月24日,硅宝科技迅速召开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出席,董事长王跃林与提出罢免案的副董事长王有治狭路相逢,罢免案双方迎来首次正面“交战”。根据及时“战况”显示,董事会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3票反对,通过联名股东提案,硅宝科技最终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罢免案。而面对劣势,王跃林竟自减筹码,乘股票大涨之际,大卖1250万股。

联名股东拔得头筹

据悉,此次硅宝科技董事会审议的主要议题为《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罢免董事的议案》,此前,该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郭弟民、蔡显中、王有华、王有治均向上市公司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审议《罢免王跃林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起罢免提案的四位股东合计持有硅宝科技总股本的30%,提出罢免的原因均是认为王跃林投资了竞争对手。据四位股东指出,王跃林投资了与硅宝科技有业务竞争关系的湖北硅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硅科”),违背了对公司、对股东的承诺,严重侵害了硅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最终,在硅宝科技董事会表决中,联名股东方获得6票赞成议案通过,上市公司决定于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此前的董事罢免案进行股东投票表决。但需要指出的是,硅宝科技仍有3名董事反对该议案,并分别公布了反对理由。

首先,为保住自身董事地位,王跃林自然全力反对。目前,硅宝科技法律顾问出具的《备忘录》指出,王跃林通过兴发基金间接持有硅科科技股权的行为,未违反其作为公司董事应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和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

王跃林认为,罢免理由与董事有无任职资格无关系,罢免议案违反了硅宝科技《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在执行董事职务过程中,自己并未有违法违规,以及对公司、骨干员工和广大股东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议案理由不成立,属于无故解除董事职务行为。

除此之外,持有硅宝科技823万股的董事陈艳汶直言,罢免王跃林董事理由不充分;独立董事傅强表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股东的权利,如果需要可以召开N次,但前提是提出的议案不能违法违规,鉴于此次会议的议案可能涉及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投下反对票。

王跃林减持1250万股

尽管面临着股东内耗,但硅宝科技在二级市场的走势却并未受其影响,11月22日该股尾盘迅速拉涨封死涨停,次日(23日)硅宝科技大涨近6%。

据2016年三季报披露,王跃林现为硅宝科技董事长、董事,持有该上市公司6304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9.05%,高居第一大股东之位;而第二大股东郭弟民持有公司股份约48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此外,王有治、蔡显中、王有华则分别持有硅宝科技3184万股、1216万股和1216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62%、3.67%和3.67%。据公开资料显示,王有治与郭弟民均是硅宝科技的创始人,而王跃林和王有治曾是同事;1998年,王有治以50万元创立硅宝科技,王跃林则是2005年携资注入公司。

记者注意到,今年11月8日硅宝科技就曾发布公告,王跃林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待减持全部完成后,王跃林持股量将占公司总股本的14.3%,而持有14.5%股份的第二大股东郭弟民将被动上位。

在此背景之下,王跃林不顾各大股东间的“火拼”,仍旧乘机高抛减持,而这也将让其在罢免案中减少一定筹码。11月24日晚间,硅宝科技发布股东减持公告,王跃林于11月23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125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3.78%。由此,距王跃林设定的减持目标仅剩326万股。

事实上,硅宝科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将在2017年5月结束,届时王跃林也即将卸任“掌门”之位。王跃林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透露,此前就曾规划逐步平稳退居二线,但对方想用这种方式将其逼出董事会,这是不可接受的。至于未来,王跃林将利用现有资金对更多产业和项目进行投资,重点要素就是掌握主导权,当然投资所涉及的项目会避免与硅宝科技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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