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股东撬动董事会 东方锆业换届引控制权归属之问)
因董事会换届人选问题,东方锆业12月21日接到交易所关注函。
关注函指出,东方锆业11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共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及两名独董。其中,黄文超作为持股3%以上的股东合计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3人当选,两名落选。
12月19日,东方锆业再度召开董事会,拟增补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1名独董,而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恰为上述股东大会中落选的2人,均系黄文超所提名。
反观东方锆业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核集团”),始终未提名董事候选人。
于是,关注函要求东方锆业说明中核集团是否确实未向公司派遣董事;在东方锆业9人董事会中,黄文超提名的5名董事中3名当选、2名候选,是否会造成东方锆业控制权的变更。
小股东主宰董事会?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实务案例,控制权往往体现为对董事会或对股东大会的控制程度,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行使权利的主要方式是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并派遣董事,以及在股东大会上动用票决权。
回到东方锆业案例上,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截至目前,东方锆业实际上仅有6名董事履职,含4名非独立董事及两名独董,并不符合规定。
而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便包括黄文超提名的吴锦鹏、潘克炮及王学琛,另一名非独立董事江春系东方锆业原董事会提名。换言之,仅就目前东方锆业6人董事会而言,黄文超提名的人选已占据一半席位,对东方锆业董事会足以构成重大影响甚至达到相对控制程度。
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源于东方锆业11月8日激烈的股东大会票决。实际上在此之前,东方锆业原董事会共计提名了包括江春在内的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张歆在内的3名独董候选人。
孰料,黄文超立即提名了吴锦鹏等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月8日,东方锆业原董事会提名的6名非独立董事惨遭股东大会倾轧,仅江春当选,提名的3名独董候选人也落选一名。
鉴于董事人数不合规,因此东方锆业12月19日召开6人董事会,决定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及一名独董。该次董事会实际上是以吴锦鹏等黄文超提名董事为主导的,会议全票通过拟增补许小军及王国营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此二人亦系黄文超提名,在11月8日股东大会上落选。
本次董事会还提名云武俊为独董候选人,此人系东方锆业原董事会提名,在11月8日股东大会上落选。
三人会否扭转11月8日的败局,明年1月4日将见分晓,届时东方锆业股东大会将再次对三人进行票决。
假设三人成功当选,意味着黄文超曾提名的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悉数进入东方锆业董事会——9人董事会中占据5名,黄文超将可能对东方锆业董事会形成实质性的控制,从而威胁中核集团作为控股股东的地位。
中核集团萌生退意?
东方锆业10月28日披露的公告显示,黄文超持有东方锆业2002.98万股,约占东方锆业总股本的3.23%,依照规定具备董事提名权。
不过东方锆业三季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均无黄文超踪影。截至9月底,东方锆业前两大股东分别为中核集团(15.66%)及自然人陈潮钿(10.87%),后者原系东方锆业创始人及实控人,2013年,陈潮钿将东方锆业部分股权协议转让给中核集团。
除中核集团及陈潮钿外,东方锆业股权极度分散,第三大股东新湖期货有限公司-新湖东升1号资产管理计划仅持股2.16%,其余股东持股比例普遍低于1%。
可见,黄文超系10月份才突击入股东方锆业,并在持股超过3%之后,趁东方锆业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公开资料中,黄文超相关信息极少,东方锆业亦未专门介绍黄文超。
不过,黄文超所提名的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系东方锆业原有高管,他认为,这五人“作为东方锆业创始人、核心技术骨干以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能够灵活有效地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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