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外汇》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司长郭松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外汇局允许境内基石投资者经批准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参与境内企业香港IPO,但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结束后,上市公司及时调回资金,并承诺一定比例资金结汇,且境内基石投资者承诺减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后及时调回资金并结汇。2017年外汇局将加快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研究支持跨境资产转让、放宽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回流的限制、研究完善国内外汇贷款管理等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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