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2月6日发布对中毅达(600610)的处分公告。公告称,中毅达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相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遂决定对其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效军、时任代董事长兼总经理任鸿虎、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林旭南予以公开谴责,同时还公开认定,刘效军、任鸿虎、林旭南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该项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证监会和上海市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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