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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协助司法调查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2-07 08: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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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协助司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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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002211)今日公告,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朱 德洪的家属通知,朱 德洪目前正在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调查事项与证监会下发给朱 德洪的《2016[32]号处罚决定书》和《2016[33]号处罚决定书》所处罚的事项相关。

据公开资料,朱 德洪因相继涉及上海金力方等内幕交易“宏达新材”案、上海永邦等市场操纵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于2016年3月底受到证监会处罚。此外,2016年8月19日,朱 德洪还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宏达新材表示,朱 德洪目前可以以适当方式参与公司控股股东伟伦投资重大事项之决策。同时,朱 德洪目前未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预计该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而据宏达新材1月23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伟伦投资将所持有的1亿股宏达新材股份质押给了自然人庞雷,质押期限为两个月,质押融资款项用于支付前期股份质押借款及利息。按宏达新材2016年三季报资料,伟伦投资共持有公司1.65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21%。

对于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的情形,宏达新材今日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称,伟伦投资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款项主要用于支付前期股权质押融资借款及利息。本次质押的股份双方未约定警戒线及平仓线,故不存在平仓风险。

宏达新材进一步表示,如伟伦投资到期未及时还款,出借人有权处置上述借款项下的质押担保股份,则不排除该1亿股质押股份存在被拍卖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如发生上述质押股份被拍卖或强制过户情形,伟伦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而伟伦投资表示,将尽力筹措资金保证按时还款,或届时与出借人商议补充质押以及其他调整方案。

宏达新材正处于多事之秋。就在披露朱 德洪协助司法调查的前一日,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北琼,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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