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联股份称公司未涉及“新零售”)
百联股份(600827)2月21日晚发布公告,就上交所对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问询进行了回复。
问询函提出,根据媒体报道,百联集团将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打造“新零售”商业模式。公司作为百联集团的核心企业,应结合“新零售”商业模式的发展阶段和特点,说明此次战略合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揭示其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回复认为,“新零售”是线上线下的融合,是以互联网和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领先技术为驱动的新型零售模式。“新零售”商业模式尚处于提出与探索阶段。根据双方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公司未涉及“新零售”商业模式。“新零售”商业模式尚未实际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问询函提出,根据媒体报道,双方将在全业态融合创新、“新零售”技术研发、高效供应链整合、会员系统互通、支付金融互联、物流体系协同等六个领域进行合作。问询函要求公司向百联集团核实,上述战略合作是否涉及百联股份;如涉及百联股份,要核实是否已有具体业务安排;如已有具体安排,要说明各项相关安排的主要内容;如尚无具体安排,要明确说明,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表示,经向百联集团核实,战略合作协议的合作涉及几个方面:一是“新零售”业态,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共同设计、规划、建设具备高效店铺运营效率、全渠道订单处理能力,能实时感知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型零售门店。二是会员系统,打通双方会员体系,采用室内/外人群定位、消费者画像分析、大数据支持下的营销及会员管理等,提升门店客户服务能力。三是高效供应链整合,利用线上平台及线下网络收集并感知的消费者需求及行为数据,梳理并整合各自旗下商品资源,促进优质商户资源和新品的引入。四是“新零售”技术研发,围绕“新零售”门店,研究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物流技术等在内的应用型“新零售”技术,将技术及成功经验向社会进行推广复制。五是支付金融,百联线下门店支持支付宝,百联旗下安付宝/联华OK卡接入支付宝,成为消费者优选的第三方支付渠道,在数据分享及分析的基础上,向消费者及供应商提供快捷、便利及多样的支付及金融服务。六是物流合作,百联物流作为菜鸟网络的物流服务商与阿里巴巴集团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共同开展物流规划,为消费者和商户提供服务。
公司回复称,截至目前,本次战略合作六个领域不涉及上市公司,也不涉及上市公司资本层面合作,目前也无计划安排。随着双方集团未来合作的深入,部分领域可能会涉及与公司的合作,目前尚无具体计划。公司依据对上述具体合作内容的分析,未来可能会引入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渠道,该支付方式的引入属于公司正常结算范畴,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未来双方集团合作的推进,就涉及与公司的合作事宜,根据相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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