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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辟混改车道 杉杉系“驶入”龙江交通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3-29 08: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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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辟混改车道 杉杉系“驶入”龙江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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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袖善舞的杉杉系如今北上“猎食”。龙江交通(601188)昨日公告,杉杉控股掌舵的基金将斥资11亿元,受让上市公司18.69%股权,成为“二当家”。受让方承诺,未来三年内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公告显示,3月24日,龙江交通控股股东龙高集团与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简称“元龙景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4.48元/股的价格向后者转让2.46亿股龙江交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9%。元龙景运需支付转让价款11.02亿元,交易完成后晋身第二大股东。

去年8月末,龙江交通披露,龙高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部分股权,但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资料显示,元龙景运设立于去年9月1日,注册资本15亿元,实际控制人为杉杉系掌门郑永刚。其中,普通合伙人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穗甬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亿元,为有限合伙人。记者查询工商资料,穗甬控股注册资金高达30亿元,股东之一也是杉杉控股。

据公告所述,元龙景运是龙高集团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其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出于对公司过往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的认可,看重其长期的成长性和投资收益。本次交易完成后,龙高集团仍持有龙江交通33.48%的股份,为控股股东。

较为罕见的是,受让方承诺,与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对龙江交通的实际控制。此外,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受让方在作为龙江交通第二大股东期间,应谨慎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国有股东的权益;如有任何第三方强行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的行为发生时,受让方(元龙景运)应配合转让方(龙高集团)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元龙景运还明确表示,未来36个月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权的计划。

“从这些约定看,国资方面坚守控股权底线,并要求杉杉系协助抵抗可能出现的野蛮人。”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龙江交通业绩较为稳定,资金充沛,杉杉系可帮助企业进行多元化拓展。

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7月,杉杉控股董事局主席郑永刚曾会晤黑龙江省政府相关高层,双方就筹建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发展旅游养老产业等进行了深入交流。由此看来,杉杉系参与黑龙江省国企混改应早有筹谋。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底,黑龙江省国资委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对已失去配股能力的竞争性领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鼓励支持非国有资本以优良资产注入,重新恢复融资功能。

杉杉系此番“入局”龙江交通,与其此前“入主+重组”的运作路径大不相同。2014年底,杉杉系入主艾迪西,引入申通快递借壳上市。此后,杉杉系陆续将江泉实业和新华龙收入囊中,并启动资产注入。而杉杉系为二股东的希努尔,此前也曾筹划重大资产收购。

郑永刚曾表示,做上市公司的并购、整合、再升级是杉杉今后最重要的业务模式之一。杉杉会收购合适的公司并理顺其内部机制,再引入有实力的企业重组整合,给地方带去新的有发展前景的产业。

市场人士指出,入股龙江交通意在参与混改,或许是在重组监管环境骤变之下,杉杉系开辟的另一资本运作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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