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并于今日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对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据了解,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主要对7个方面进行督查,包括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通过督查,抓实、抓细、抓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大气十条》、《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实现区域及各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保障,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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