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计提减值披露不完整 西部创业年报被问询)
因计提减值准备、半年报与年报营业收入差异过大等问题,西部创业4月11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深交所在对公司年报进行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公司董事智世奇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投出弃权票,其理由主要为:“西部创业预付太中银铁路1683万元往来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但向太中银铁路1.7亿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西部创业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因此无法判断西部创业会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就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对预付太中银铁路1683万元往来款的减值测试过程。同时要求公司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报告期末太中银铁路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并结合报告期内太中银铁路的主要业务和经营状况说明本期未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交所还关注到,西部创业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和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与年度报告中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存在重大差异。对此,公司的解释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时对子公司大古物流开展的原煤贸易业务的商业实质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大古物流在此项业务中对原煤实物没有控制权,其实质为代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第33条的规定,不能按照发票全额确认收入和成本,而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付给供应商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确认收入,并据此调减了相关营业收入和成本。”
对于上述“解释”,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前述业务的收入核算方式调整是否属于已披露财务报告的会计差错,如是,要求公司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有关内容并更正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并特别说明更正事项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4月6日的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对宁东铁路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进行吸收合并。深交所注意到,董事韩鹏飞在此议案中投下反对票,其主要理由为:涉及特许经营权变更存在不确定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延续性;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可能增加未来成本支出。
针对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财务顾问核查董事韩鹏飞所提出的反对理由是否成立、吸并事项是否存在实质影响公司及宁东铁路的正常经营可能性及风险。同时,要求公司、财务顾问、律师结合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文件,特别是《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核查并说明吸并事项是否导致公司违约、是否影响业绩补偿义务的确认和业绩补偿责任的划分。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就未披露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说明;公司董事会对其他存在的董事投反对票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开说明,并论证相关反对理由的合理性及未被采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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