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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前夜PE错失2亿元股权 胜利精密旧案牵出“案中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7-04-14 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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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并购前夜PE错失2亿元股权 胜利精密旧案牵出“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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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尘封已久的内幕交易“案中案”再起波澜。2016年5月19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对胜利精密在2014年并购德乐科技等公司的过程中存在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前持有德乐科技13.19%股份的PE基金中科东南这才发现,德乐科技在与胜利精密洽谈并购的过程中对其进行了隐瞒,导致其在德乐科技“嫁人”的一个多月前,将所持德乐科技全部股份转让给了德乐科技董事长陈铸,从而错失德乐科技资产证券化的财富盛宴。

“在德乐科技被并购的前夜我们退了出来,导致白白损失近两亿元。”中科东南的投资人胡红兵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命运殊异的是,其投资的另一只基金中科东海却因为拒绝了被回购的提议,最终分享了这次财富盛宴。2016年9月解禁期一过,中科东海便抛售了所有的胜利精密股票,套现7000万元。在过去三年的A股并购重组热潮中,为攫取最大利益,标的公司与PE产生股权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案中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对此,中科东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2014年10月3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陈铸返还中科东南原持有的德乐科技股份对应的胜利精密2180.55万股,以及股息436110元。2017年4月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铸对中科东南隐瞒了并购重组的重要信息,构成欺诈,但认定中科东南的撤销权已过一年的除斥期间,驳回中科东南的诉讼请求。日前,中科东南已准备上诉。

“失之交臂”的两亿元

作为中科东海的众多LP之一,胡红兵记得,2014年11月25日,中科东海投资1500万元并持股5%的德乐科技相关人士告知胡红兵一个天大的“喜讯”:德乐科技要被胜利精密并购了,需要中科东海签署相关材料。闻此,胡红兵却露出一丝苦笑。

时间回到2010年,胡红兵作为LP,先后出资参与设立了两只基金中科东南和中科东海,两只基金委托中科招商进行管理。2010年8月,中科东南向德乐科技增资2500万元,获得其13.89%的股份。半年后,中科东海向德乐科技增资1500万元,获得其5%的股份,而中科东南手中的股份被稀释到13.19%。

中科东南和中科东海增资时,德乐科技在准备IPO,并于2012年9月向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但不久便遭遇IPO暂停。2014年1月IPO重启后,德乐科技于2014年4月18日重新申报材料。“2014年10月27日,林敏雄告诉我们,德乐科技的IPO撤回了。”胡红兵称。

“IPO撤回一方面是保荐代表人辞职,无法更新材料;另一方面是由于2014年以来德乐科技业绩下滑。”德乐科技董事长陈铸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IPO撤回后,股东们都不高兴。随后,我飞到深圳找到林敏雄。一方面,三年的投资合同已经到期,如果要继续投资的话需要续签。如果不续签,可以根据当初的协议由我进行回购。”

随后,林敏雄将上述情况汇报给时任中科东南董事长徐永福。2014年10月30日,徐永福带着中科东南的公章,到南京与陈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中科东南持有的全部13.19%的德乐科技股份以3333.33万元(年化利率8%)的价格转让给了陈铸。

招股说明书显示,当时投资德乐科技共有5只基金,除了中科东南和中科东海外,还有高达资本管理的高达汇丰、高鼎远志和高达梧桐。除了中科东南,2014年10月30日,高鼎远志也与陈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584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6.33%德乐科技股份转让给了陈铸。

“当时林敏雄的电话也打给了中科东海,提议由陈铸进行股份回购。我们当时的第一反应是,IPO刚刚撤回,先等等看吧,反正才1500万元。结果林敏雄说,‘这时候不退,以后拿不到钱别来找我。’我当时就在电话旁边,听得一清二楚。”胡红兵表示,事情最后不了了之,中科东海留了下来。

结果中科东南手里的德乐科技股份被陈铸回购不久,中科东南的LP们在2014年11月25日得知,德乐科技要被胜利精密收购。“知道这样的结果,我们当时非常震惊。找林敏雄质问,他表示中科东南从德乐科技退出没有问题,符合中科东南的利益。”胡红兵表示。

记者拿到了的相关资料显示,林敏雄表示,“知道德乐科技要被胜利精密并购之后,我电话问陈铸,是不是你在回购中科东南手里的股份时已经知道胜利精密接触了你。这样的话跟投资人很难交代。陈铸说没有这回事,他说回购交易完成后,胜利精密通过券商找上来的。”

2014年12月21日晚间,胜利精密发布收购预案,德乐科技100%股权作价5.95亿元,胜利股份拟为此支付6612.73万股。2015年8月,上述收购完成。有幸留了下来的中科东海最终分享了这次造富盛宴。2016年9月,解禁期一过,中科东海便以10元/股左右的均价,抛售了手里所有的胜利精密股票,套现7000万元。

5年4.67倍,这样的回报足以令中科东海的LP满意。面对这样的结果,同样作为中科东南LP的胡红兵心里五味杂陈。“中科东南手里的德乐科技股份如果不是在并购前夜被陈铸回购,2500万元的投资我们能拿回2亿多元,可实际上我们只得到3333.33万元。而且就发生在宣布并购前的一个多月,白白少赚了近2亿元。”

内幕交易“案中案”

胡红兵告诉记者,在得知德乐科技要被胜利精密并购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但一直苦于没有证据。

直到2016年5月26日,中科东南方面看到一篇关于胜利精密在收购德乐科技和其他两家公司的过程中,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报道。于是,在证监会网站翻看2016年5月19日证监会对胜利精密的行政处罚决定,结果令其大为震惊。

行政处罚认定,胜利精密并购重组的内幕信息形成于2014年6月8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6月8日至2014年12月22日。同时披露的信息显示,在2014年6月8日的胜利精密董事会上,董事长高玉根提出进军移动通讯产业,近期将通过收购相关企业实现这一战略。而在胜利精密收购的三家公司中,仅有德乐科技营业范围涉及移动通讯。

中科东南方面查阅了胜利精密当时的公告:2014年9月19日,胜利精密发布停牌公告,停牌事由为正在筹划重大事项;2014年9月25日,胜利精密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4年10月9日,胜利精密公告就购买资产事项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

“也就是说,德乐科技可能最早在2014年6月8日之前就与胜利精密就收购事宜展开了接洽。但在2014年10月30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我们对此一无所知,并由此作出将股份转让给陈铸的决定。”胡红兵称,2016年6月27日,中科东南以陈铸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向常熟市公安局递交报案材料。

2016年7月27日,常熟市公安局受理并展开预调查,并查处了更多的细节。常熟市公安局通过向证监会调取的重大事项备忘录显示,胜利精密与德乐科技第一次接触时间是2014年10月14日。当日,德乐科技董事长陈铸和董事会秘书贾如在德乐科技会议室接待了胜利精密方面两名工作人员,并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

德乐科技是怎么与胜利精密牵上头的,从记者获得的资料看陈铸是这样描述的,“2014年10月,公司IPO终止后,我继续找券商辅导IPO(准备)之后的排队,当然也不排除被并购。其中,东吴证券问我愿不愿意被胜利精密并购,我说可以。”

经过接触后,2014年10月24日,胜利精密的尽调团队到德乐科技作现场尽调。同日,陈铸签署了胜利精密并购德乐科技的保密协议。而2014年10月30日,陈铸分别与中科东南和高鼎远志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4913.33万元的价格回购了两只基金合计持有的德乐科技19.52%股份。

为筹措回购上述股份的资金,陈铸通过中间人吴伟东向胜利精密董事长借款5000万元。吴伟东与二人均是老相识。据吴伟东陈述,其在2000年左右就与陈铸认识,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因为生意往来认识了胜利精密董事长。为筹措这次回购股份的款项,陈铸找到了吴伟东。

“大概是2014年10月初,陈铸来到苏州,开口向我借5000万元。我说自己没有但可以想想办法,然后就去找胜利精密董事长借款。我向他说自己做投资要借5000万元,他过了几天才答应。我就将这5000万元转给了陈铸。”吴伟东在询问笔录中称。

在上述并购重组的整个过程中,作为持股13.19%的重要股东,中科东南却一直被蒙在鼓里。重大事项备忘录显示,在进行完股份回购后,2014年11月25日,陈铸前往胜利精密与胜利精密董事长高玉根等人展开会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随后通知中科东海签署材料,中科东南这才知道德乐科技要被胜利精密并购。

不过,对于中科东南提出的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2016年9月24日,常熟市公安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赢了事实输了官司

在寻求公安机关立案无果后,2016年11月3日,中科东南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并提出两项诉请主张。

一是,中科东南认为,陈铸和德乐科技既未召开股东会,并对中科东南隐瞒与胜利精密筹划并购换股的重要事项,构成对中科东南的欺诈,致使中科东南在对并购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30日与陈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应当撤销。

二是,胜利精密收购德乐科技作价5.95亿元,股份支付数为6612.73万股,中科东南依法可获得股份支付数为872.22万股。同时,胜利精密于2016年6月21日经10转15股派0.5元现金后,中科东南原持有的德乐科技股份对应胜利精密2180.55万股,并享有股息436110元。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陈铸应当将该股份及股息返还给中科东南。

对此,陈铸辩称,《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合法有效且已经履行完毕,不具备法定的撤销事由;其本人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取得德乐科技13.19%股权,而非胜利精密股份,故中科东南无权要求返还胜利精密股份及股息。请求驳回中科东南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陈铸方面仍然坚称未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筹划并购重组,我们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后,他们又改口称接洽筹划并购重组不构成重大事项,无需告知中科东南。而且,他们还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强调保密协议实际签订于2014年12月初,是为提交并购重组材料而倒签时间的。”胡红兵称。

法院认为,按照当初陈铸与中科东南签订的《增资协议》,陈铸对中科东南负有重大事项告知义务;胜利精密就收购事宜到德乐科技进行洽谈之时,陈铸与中科东南尚未就股权转让达成合意,故陈铸对中科东南负有重大信息告知义务,且这一信息对中科东南是否仍转让股权具有重大影响。其未能及时告知,明显存在过错;中科东南因为陈铸隐瞒,作出错误判断。

综上,法院认为,陈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故意隐瞒上市公司拟购买德乐科技的重大信息,诱使中科东南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构成欺诈。中科东南依法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不过,法院同时认为,中科东南应当自2014年12月18日起知晓《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事由,但其直至2016年11月3日才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上述协议,已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撤销权业已消灭。故中科东南无权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进而亦无权要求陈铸返还胜利精密公司股份及股息等。

“我们是2016年5月26日看到媒体报道,又据此查看证监会于2016年5月1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公告,这才有依据对陈铸涉嫌欺诈进行合理怀疑,由此展开调查。但法院没有将这个时间节点作为起算点,因此超过了一年的除斥期间。也就是说,法院认定陈铸欺诈,但我们来晚了。”胡红兵称。

疑点重重的未了局

从2014年10月30日稀里糊涂地卖掉股权,到听闻德乐科技被并购感叹“感觉错过2个亿”,再到2016年看到《疯狂的内幕交易:胜利精密高管集体泄密,告好友指挥配偶》的报道后“恍然大悟”,再到从报案到上诉的全过程,事实已经基本清楚。但胡红兵坦言,即使如此,此次案件中还有很多疑点至今他也没搞清楚。

在本案中,中科东南到底是什么时候知晓的《股权转让协议》撤销事由成为关键。中科东南主张应该自《疯狂的内幕交易:胜利精密高管集体泄密,告好友指挥配偶》的报道发布之日起,也就是2016年5月26日,而陈铸主张应该从他告知中科东南的指定联络人林敏雄收购事宜的时间起算,即2014年11月25日。

法院认为,林敏雄是中科东南和中科东海委派到德乐科技的董事,而中科东海并没有退出,且与胜利精密签订过《保密协议》,即使林敏雄之前没有亲历过德乐科技被收购全过程,但鉴于其多重董事身份,最迟应该在复牌公告发布之日起知晓德乐科技被收购的全过程,林敏雄代表的中科东南亦应在此时知晓《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事由。

同时,法院指出,从中科东南与陈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到胜利精密发布收购德乐科技的预案公告,中间相隔仅一个多月,而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须经历“初调、尽调、评估”等多个环节,中科东南作为专业投资公司,应该能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知晓陈铸已经与胜利精密进行洽谈。

“我们作为LP,只是出资人,平时也都有自己的生意打理,不可能知道德乐科技内部的情况,所以才每年拿出好几百万的管理费,委托GP对两只基金进行管理,其指派的基金经理林敏雄也是我们两只基金委派到德乐科技的董事。”胡红兵表示。

林敏雄则表示,在德乐科技撤回IPO申请之后和《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前,其并不知道收购事宜。在问讯笔录中,对于“2014年10月10日到2014年10月30日期间,德乐科技有无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的问题,林敏雄称,“在此期间德乐科技没有召开过股东会、董事会,我是德乐科技的董事,如果要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的话,应该通知我去开会。”

但在IPO终止之后,德乐科技无论是重新申报IPO,还是寻找被并购的机会,选项仍然很多。在这期间,德乐科技正在洽谈并购。陈铸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在这期间,我飞到深圳去找林敏雄,告诉他我们正在与多家公司洽谈并购,也希望如果有并购的机会他能帮忙介绍。”

同时,德乐科技到底是什么时候与胜利精密接触的,也是本案的一大疑点。在2014年6月8日的胜利精密董事会上,董事长高玉根提出进军移动通讯产业,近期将通过收购相关企业实现这一战略。而在胜利精密收购的三家公司中,仅有德乐科技营业范围涉及移动通讯。胡红兵认为,德乐科技与胜利精密的接洽可能早在2014年6月8日之前已经展开。

记者梳理了2014年12月18日收购预案发布之后胜利精密的公告。其中,2015年3月27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的反馈意见指出,“申请材料披露,德乐科技在2014年上半年终止IPO。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德乐科技终止IPO进程的原因。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5年5月6日,财务顾问东吴证券回复称,“德乐科技2014年上半年终止IPO的原因为:由于当时IPO审核排队时间较长,审核进度及预期上市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以及2014年上半年受市场因素影响,德乐科技2014年上半年的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经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德乐科技决定终止IPO申请,未申报2014年中报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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