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临时利用期限不得超2年)
据报道,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广州市国规委起草了《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国土规划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对储备土地进行临时利用。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公共运动场地、社会车辆停放等用途,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兴建经营性商业设施和非临时性使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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