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20日发布通知,拟修改焦炭和焦煤品种一般月份限仓相关规则,以更好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优化焦煤和焦炭品种一般月份限仓模式。
通知指出,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商所将焦炭和焦煤品种一般月份限仓模式调整为比例限仓和固定额限仓相结合,并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修改后的规则自2017年7月24日结算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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