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8月11日表示,五洋建设债券上市以来,针对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暴露出的问题,上交所通过监管约谈、发函督促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监管,不断督促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如实披露相关信息,积极召开持有人会议,履行债券兑付义务,切实对投资者负责。若债券最终违约,上交所将持续督促发行人按规定和约定,切实处置或配合处置违约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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