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31日发布公告称,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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