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11月1日与8家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大连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据介绍,本次与大商所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有天津证监局、安徽证监局、山东证监局、湖北证监局、四川证监局、广西证监局、青岛证监局和大连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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