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称,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莎普爱思(603168)生产的苄达 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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