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29日发布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48号(财税金融类0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高新股发行定价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提高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发行环节的配售比例,并配套制定股票锁定期及减持管理办法”的建议,证监会表示,市场化一直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方向。将坚持新股发行常态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逐步完善询价制度,积极培育专业投资者,营造买卖双方充分博弈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新股发行定价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在新股发行环节的配售方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配售。我会在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的前提下,已为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配售设定最低比例,主承销商也可自主为机构投资者设定更高的配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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