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网报道,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与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18年底,各级政府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既有(含在建)内部停车场,均需配建一定比例的充电设施。到2020年底,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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