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间,兰州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和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发文,对部分区域取消限购;继续限购区域则取消限购社保、纳税证明,但同时加码实施限售,需满3年才可交易。并于2018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分析称,此举意味着2018年楼市分类调控政策在地方得到落实,兰州成为此轮调控来首个松绑限购城市。
《通知》明确,兰州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继续实行非兰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一套、兰州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两套的限购政策,但不再提供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仍须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和“一价清”制度,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产部门对拒不接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司法裁决、拍卖、拆迁还建、继承、离婚析产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不受“限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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