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1月12日晚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俊元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王俊元向华鼎股份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减持情况与事实不符,导致华鼎股份后续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王俊元应当承担责任。王俊元上述行为违反信披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责令王俊元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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