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2018年福建省将坚持因城因地施策,稳控福州、厦门商品房房价,保持福州周边的长乐、闽侯和厦门周边的泉州、漳州房价环比不上涨;稳定三四线城市的供求关系,对供而未建的房地产项目逐个梳理,督促开发企业存量土地开发,库存仍然较多的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同时,福建省明确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福州、厦门新建成的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要分别不低于25%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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