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网报道,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发挥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今日,保监会表示,决定将“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监管统计指标由按“季度”报送调整为按“月度”报送。保监会表示,该调整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即从2018年2月报送1月月报时起,各保险公司应向保监会报送调整后的保险监管统计信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