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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缺补漏 重磅退市新规还能加点啥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张俊鸣 2018-03-19 14: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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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退市难”被视为A股市场的痼疾之一,“保壳大战”年年有之,还一度出现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臭豆腐现象”,濒临退市边缘的垃圾股因为退市几率低,甚至还频繁上演“乌鸡变凤凰”的奇迹。

(原标题:查缺补漏 重磅退市新规还能加点啥)

长期以来,“退市难”被视为A股市场的痼疾之一,“保壳大战”年年有之,还一度出现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臭豆腐现象”,濒临退市边缘的垃圾股因为退市几率低,甚至还频繁上演“乌鸡变凤凰”的奇迹。而在上周末,沪深交易所发布《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六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加大退市力度。重磅退市新规对现行退市制度“查缺补漏”,具有相当程度的震慑力,但在交易规则、投资者赔偿方面,仍有值得期待的地方。

迈向注册制下的供给侧改革

“只进不出”不是一个正常资本市场的现象,只有完善的退市制度才能确保资金配置在优质的企业,为实体经济助力。在美国股市,每年退市公司的数量超过新上市公司的数量并非新闻,目前的上市公司数量甚至比上世纪90年代末网络泡沫顶峰时少了将近一半,而这却丝毫不影响美国三大股指迭创新高,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反观A股,上市公司数目“大跃进”的同时,却常被诟病“牛短熊长”。

如果说最近二十年以来,美股是“长高不长胖”,那么A股就是“长胖不长高”。造成A股上市公司数量剧增,除了IPO速度较快之外,退市制度不畅也是重要原因。自2001年退市制度启动以来,排除吸收合并等主动退市的情形,仅有60家左右公司被强制退市,年均退市率只有0.11%,远低于欧美市场的水平,其中2009年至2012年甚至连续4年没有公司退市。退市率低并非A股公司“天生丽质”,而是不少已经是空壳的“僵尸公司”,依靠补贴等方式在苟延残喘。

“僵尸公司”作为一个证券代码苟活在A股表面上看影响不大,但却普遍有数十亿的市值,成为拟借壳上市公司的“买路钱”,形同引导大量社会资金进行无效配置。特别是大股东在限售股解禁之后,还可以趁机卖出套现。原本是经营不佳的祸首,却反而可能大获其利,造成市场机制的扭曲。未来A股向注册制迈进,势必要加大退市力度,如同钢铁、煤炭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减少低效供给,让资金不再大量沉淀在僵尸公司身上,减少借壳产生的买壳成本、时间成本,提升资本配置效率。

剑指造假意义深远

早期退市制度主要集中在净利润指标方面,连续3年亏损的公司被暂停上市,但却由此产生了调节利润力争“两年亏、一年盈”的保壳行为。此后又有价格退市机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公司将被退市,但又有公司通过缩股、停牌的方式躲过一劫。此次退市新规重点聚焦在欺诈造假和违规处罚方面,让此前不痛不痒的谴责变为可能致命的一刀,而且暂停上市的“缓刑”时间被大大缩短,重新上市的难度也大大增加,这对以造假粉饰报表来保壳的公司无疑是当头棒喝。

把重点放在欺诈造假,新的退市规定抓住了市场化的牛鼻子,也实现了和成熟股市的接轨。确保信息的公开、真实,让市场参与者“用脚投票”进行价格判断,才是市场化的本质。如果说以净利润为指标是退市制度1.0版,加上价格指针是2.0版,那么现在严厉打击造假则是3.0版,形同打上一个个补丁,对A股市场不断升级“防毒”“杀毒”。

交易机制补漏保护投资者

加强退市力度,有利于净化市场,长期看也有利于整体市场的参与者,但对买入退市股的投资者来说则必须经历阵痛。虽然投资自负盈亏是股市的规则,但前提必须建立在信息真实、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如果说投资者的亏损是公司正常经营走下坡路所导致,或明知其有退市风险而买入,那么“自负盈亏”是完全合理的;但如果是因为违法造假所导致的亏损,则应当建立予以投资者适当补偿的机制,体现公平交易原则,同时对违法人员也形成震慑作用。

除了交易所层面的退市新规之外,相关的法律还必须进一步完善,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在退市过程中,需要有相关的退市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特别是推动集体诉讼制度的建立,让投资者维权成本更低;同时还要让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提高,除了赔偿之外罚金和最高刑期也要相应提高。

在法律还未修订之前,交易所在停复牌、风险警示上也可以有更大作为。在停牌方面,在确认欺诈造假达到退市标准时,应当无限期停牌“一退到底”,让所有持股者都能够向造假责任方索赔弥补损失,甚至是按照买入价直接进行回购。风险警示方面,在5年内因为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了3次,还差一次便达到退市标准时,可比照目前的ST股设立“ET股”(Especially Treat),涨跌幅同样缩减到5%,如此一来可对投资者起到警示作用,降低投资者信息研究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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