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恩康医药:财务会计问题成发审会关注重点)
日前,证监会公布了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IPO申请的反馈意见。发审委员们列举了57个问题,其中有24个问题指向财务会计方面,具体如下:
1、请发行人说明:收购天福康和2014至2016年第一大客户武汉威康的原因、必要性;结合天福康2014年末净资产为负、武汉威康股东业绩承诺等因素,说明收购天福康和武汉威康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性及判断依据。
2、请发行人说明: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标准、完整性、可比性;说明并补充披露报告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的完整性,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3、请发行人说明: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是否完整,员工受让股权的具体情况;说明 报告期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股份支付、相关判断依据。
4、请结合报告期销售区域及对应的两票制推行情况,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各类产品经销模式是否符合两票制规定,两票制推行对发行人产品经销模式销售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因两票制推行导致发行人无法通过经销模式销售从而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5、请结合收入、毛利额占比等,说明 报告期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对各主要代理产品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及判断依据。
6、请发行人说明:各期代理产品、自产产品销量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相同或相似产品同期销量及变动趋势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7、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代理产品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及原因分析、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代理产品历次调价情况、调价原因及依据、调价合理性分析;说明自产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及原因分析、与原材料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8、请发行人说明:各期各类代理产品营业成本金额及成本结构,材料成本与各期采购量及采购价格是否匹配;说明各期各类自产产品营业成本结构、结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9、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代理产品各类产品毛利额及毛利率、自产产品毛利额及毛利率,各期各类代理及自产产品毛利率波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与同行业相同或相似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10、请发行人说明:2015年职工薪酬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结合报告期发行人研发项目具体情况,说明 报告期管理费用中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较低的原因、金额持续上升的原因。
11、请发行人详细说明并补充披露:2014年至2016年销售净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未来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险。
1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占比,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与收入主要客户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说明最近一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形成原因、期后回款情况。
13、请发行人说明:各期末原材料金额较大、持续上升的原因,2015年末原材料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与同期自产产品经营规模是否匹配。
1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应收票据金额持续上升原因,报告期发行人结算方式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15、请发行人说明:各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主要供应商及是否关联方、采购价格公允性及判断依据;说明对固定资产实施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及各期具体计提情况,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
16、请发行人说明:2015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大幅上升的原因,各项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的关系;说明2015年末药品注册批准文号、商标、专利技术账面金额大幅上升原因。
17、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发行人开发支出资本化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判断依据、是否谨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8、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可弥补亏损形成原因、涉及公司情况;说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形成原因、涉及公司及相关资产评估增值情况、评估增值合理性分析。
19、发行人于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请发行人结合挂牌前的申报材料、挂牌期间的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列示上述内容与本次申请文件内容的各项差异情况并予以解释说明。。
20、请发行人说明:2016年以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持续为负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21、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数与当年原始财务报表、申报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勾稽关系或匹配性,税项处理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22、请发行人对报告期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涉及差异调整进行说明:说明相关差错更正的原因、依据及其合理性,重点说明对损益的影响。
23、请发行人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照《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的要求,逐项说明有关财务问题的解决过程和落实情况。
24、请说明发行人财务部门人员与发行人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如有,是否会影响财务工作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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