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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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5
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新能科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拟向兴宝国际信托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宝
信托”)申请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需在信托成立前
按照信托规模的1%缴纳信保基金,金额不超过90万,到期后退还),融资期限
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
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最终融资额度以合同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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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合 计 1,000,000 100.00%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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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130.30 2,231.69
负债总额 1,691.56 1,765.41
净资产 438.74 466.28
资产负债率 79.40% 79.11%
项目 2024年1-12月 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 242.47 168.72
营业利润 7.02 0.88
净利润 0.18 -0.13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国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海国投集团支
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需
在信托成立前按照信托规模的1%缴纳信保基金,金额不超过90万,到期后退还),
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融资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
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
(最终融资额度以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经
双方协商确定的年担保费费率为 0.5%,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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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
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及海国投集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申请的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
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的资产正
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06.83万元。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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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