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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启动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方案 四股可以关注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4-28 1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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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发展壮大军工企业)

国防科工局启动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方案 四股可以关注

近期,国防科工局启动首批41家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方案形成,已经基本确认,代表军工行业进入改革关键的实施阶段。军工集团目前整体经营效率偏低,市场化程度不高,军民融合程度不够,正需要改革促发展。预计2018年首批生产经营类军工科研院所完成转制,2020年其他生产经营类军工科研院所基本完成转制。目前,我国军工集团资产证券化水平仅为30%左右,改制后将获得大幅提升。

有的放矢进行改革

军工科研院所覆盖面宽、涉及领域广、人员数量多,改革任务复杂艰巨。军工科研院所将被分为基础类、工程类、工艺类三类,除基础类保留事业单位属性之外,其余两类均需完成转企改制。从大方向看,美国军工行业的发展模式是以政府采购需求牵引的市场化经济投入,已经胜过完全依赖国家投入前苏联模式,结果表明军工行业市场化是大趋势。进行科研院所改制的根本目的,是使科研院所的发展适应市场化的要求,转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从“行政化”管理向“市场化”管理的转变,提高科研院所整体的创新能力和效率,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力和能力,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

改制的主要工作,有清产核资立项方案、原有债权、债务承继方案、转制后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等等。改制的路径有五条,集团内资产重新整合(研究所转企改制)、上市、内部实行股权激励(管理层与员工持股)、出让部分股权引入外部资本(盘活存量)、收购外部民企(引进增量)等。

目前,军工企业发展形势较好。《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提出,坚持军民深度融合,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努力推进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发展,由跟踪研仿向自主创新转变。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带动下,军工改革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为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扫清障碍。同时,军工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不断推进,将为资本参与军工行业带来机遇。

其实,军工科研院所改制存在“隐形通路”,军工科研院所自主将研究所资产放到企业性质单位下面,该过程需要财政部与国防科工局的审批。随着此次首批次41家单位启动改制,该“隐形通路”将成为41家首批单位以外的研究所加速改制的另外一种选择,换言之,41家首批单位改制启动后,研究所改制的涉及面存在“自发继续扩大”的可能。

从军工科研院所隶属于军工集团公司存在的问题看,不走向市场经济也是不行的,必须面对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改革。

产权关系不明晰,需要分类,划清界限。军工科研院所隶属于军工集团公司,其资产、资产管理、行业管理权限归属不同国家部委、机关,军工集团公司与所属科研院所并未形成真正的产权关系,主要依靠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以及代行资产管理职能,限制了市场化运作。军工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属性,导致了其自身缺乏寻求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事业单位,财产不是企业法人财产,企业对它没有处置权,这是军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军工科研院所改革的必要之处。

完全面向市场需求的管理机制问题,无法形成规模化的生产模式。绝大部分军工科研院所没能走向市场,基本上由国家下达任务并给予一定的经费,主要是围绕完成军品任务来配置资源和建立组织结构,无法以市场经济的方式来经营运作。军方作为唯一的需求单位,造成了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小批量、多品种,无法形成规模化的生产模式。

科研成果无法实现快速转化为利润。军品科研生产存在保密的特殊性,在国家民参军政策出台之后,军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民营企业相比,军工科研院所在市场需求研究、资本运作和营销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差别较大。

绝大部分军工科研院所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尚未建立。民品公司往往实现成果转化后,缺少科技人才和技术支撑,产品成本降不下来,以及产品和技术与市场兼容性差,无法实现产业化。同时,军民品两个标准,降低了军民融合的效率。面向军民品两个市场,军工科研院所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设施设备、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共享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央企下属的军工科研院所作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一直由财政部门拨款的。可能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采取新的投入方式继续支持,同时逐年调整基数和比例。改制后的科研院所如果继续从事军品研制生产,预计将可能直接承担国家技改项目。对以军品为主业的院所,预计将有可能参照转制前的属性享有税收优惠政策。预计这些政策将提高军工科研院所改制积极性,加快改制进程。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改制要从发展角度考虑,由战略发展与运营部门牵头。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重视政策研究。2016年初由国防科工局、中央编办会同军工集团初步形成的《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方案》和《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还有一个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文件,提到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围。配套细则的出台,主要针对的问题包括:离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税收优惠问题、一些遗留的政策性负债问题、公益型的科研院所向非营利组织转型的模式问题、科研机构转制的产权关系问题、科研机构的非经营型资产剥离的问题、科技型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资产核实问题等。

二是重视理清产权关系和完善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制关键是法人治理,是董事会建设。国家部委、机关或军工集团授权经营,按照《公司法》以法定方式派代表(股东代表或董事)进入军工院所。考虑到军工科研生产的特殊性,保证国有控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经营者和业务骨干参股,使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通过产权关系紧密地联系起来。

三是推进公司制改革,市场化经营。改制的目的,是真正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更加面向市场的产业化能力,具备适应市场化运作模式的经营管理能力。将军工科研院所逐步转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直接从事武器装备的研究发展及民品开发,建成多种所有制的混合型经济体系,逐渐减少科研经费的投入,把军工科研院所推向市场,争取实现由“政府主体型”向“企业主体型”转变。从而彻底打破目前军工科研院所内部存在的事业、企业两种体制并存、科研生产分离、形不成活力且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落后局面。

四是强化核心竞争力提升。军工企业优势是先进技术,军工科研院所是隶属国防科工局各军工集团事业单位,拥有最核心优质“轻资产”,代表了中国军工科研体系最高水平,被誉为各军工集团“钻石矿”或“现金奶牛”。改制后要以新技术新工艺制造高端产品赢得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此作为企业发展新的增长契机。同时,做好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最终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五是加强内部科学管理。除了董事会,还要注意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建立职工参与的民主管理制度。同时打造扁平化的组织机构,缩短管理链条。要建立健全科学管控的规章制度,用一整套制度形成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运行,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六是要深化企业内部科研生产、人事、薪酬三项制度改革。军工企业由于体制相对保守,激励机制比较传统,实行员工持股等激励措施的企业极少,不利于发挥优秀人才积极性。

七是必须认真挑选治理企业的人才,特别是董事会和总经理人选,现代企业领导者除了德才兼备外,主要要求有较强的市场运营能力和决策能力。

八是将转制和国企改革有机结合,改革的目的是推进发展。积极探索股份制改造、以混改、科研院所改制和资产证券化、军民定价和军民融合等为代表的军工改革,将给军工高端产业带来中长期制度红利。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有助于打造国际一流的武器装备、富有竞争力的军工企业和军民用技术领先、社会贡献度大的军工产业集团。

九是结构调整与规模化重组是重要的一步。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相关产业重组和调整,初步形成了空天防御、飞航导弹、固体火箭、信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和国际化经营平台的架构。兵器工业集团重组完成30多家子集团专业化整合。预计部分军工企业还将引进具有产业关联度的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航天科技集团创新引导基金,在投资项目上不限于投军工,只要有创新意义的项目就可以投,例如新材料、电子通讯、芯片等。试点单位也可以向这个方向投资。

十是解决科技经济、军民两个结合问题。军工科研院所,往往科研能力强,经济效益弱。要结合自身实际,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军民融合一方面引入民企参与军品生产,给传统军品生产企业压力,促使其提高自身竞争力。在竞争的环境下,参与主体都能提高技术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军转民,有利于军工国企积累的技术向民品市场转化,开拓新市场,增加利润来补贴和发展军品业务的同时,带动经济升级转型。

提升资产证券化率

军工科研院所是各大军工集团优质的军工资产,军工科研院所的高精尖武器产品往往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因此价值量占比较高,大量优质资产仍未上市。军工科研院所完成改制后可以注入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来发展军工产业,将提升军工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目前,我国军工集团资产证券化率普遍较低,由于我国研究所和军工厂两种体制并存,导致大量军工资产无法整合,不具备上市条件,十二大军工集团资产证券化水平仅为30%左右,且呈现“大院所、小上市公司”的特点,上市公司体外存在大量优质资产。资产证券化水平较高的中航工业和中船重工集团超过了50%,而水平较低的航天科技、航天科工和电子科技集团则仅有20%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研究所资产的影响。

去年,航天科技集团已提出,“十三五”期间集团的资产证券化率要从15%提高到45%。目前,集团的证券化率还不到20%,这意味着未来将加快资产证券化进度。因为研究所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必须首先经过转企改制的步骤,对于研究所资产占比较高的航天科技、航天科工和电子科技集团而言,在研究所改制无法顺利推进的情况下,资产证券化水平很难进一步提升。我国军工企业潜在资产证券化的空间很大。航天科技集团把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作为实现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方式,包括独立IPO、分板块注入旗下上市公司等,此外,也不排除合资。优质军工资产可能与上市公司合二为一,从大逻辑上实现联通:国家对国防军工行业的投入包括国防军费以及科研经费投入等的增长确定性,具体反映在军工上市公司的业绩层面,从而实现股价增长行情。

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也是改革重要内容。发展壮大军工企业,需要增强自身盈利能力,实现人才资金和人才积累,研发出更先进的军事装备。因此,军品定价机制改革是重要方向,根据军品的特点进行分类,采用更加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提高军品利润率,利于大幅提升存量军工资产的盈利能力。(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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