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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新股份(600373)大股东将被收购

证券之星 作者:高丽平 2002-12-04 0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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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新股份(600373)第一大股东信江集团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已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上海12月4日消息:鑫新股份(600373)第一大股东信江集团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已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同意在妥善处理好信江集团股权变更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银行债务、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前提下,由江西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理想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信江集团股东权益13559万元87.5%的股权。

收购后信江集团的股权结构为:上饶市经贸委占12.5%、江西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占47.5%、江西理想投资有限公司占40.0%。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还需报经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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