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2月17日消息:"ST自仪"(600848,900928)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麦克林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原告,诉美国麦克林公司、蔡贤修、桂豪杰以及三家美国麦克林公司的关联企业,违约、非法转移资产、欺诈等十二项违法行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于美国时间2001年11月19日对该案作出正式判决。加利福尼亚州北区美国联邦破产法庭书于美国时间12月2日对蔡贤修提出的个人破产案作出正式判决:“根据开庭时所陈述的理由,特此判决原告胜诉,并特此宣告:根据《联邦法典》有关条款。由被告Matthew蔡所负担的$19380930的债务不可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