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月15日消息: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02)连续发生诉讼,一方面,因股权纠纷致使公司1970万股法人股被冻结;另一方面,因涉借款担保纠纷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证券时报》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申请人ST金马与被申请人潮州市旅游总公司、中国银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潮州分行股权纠纷案作出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所持有的ST金马法人股1970万股。
同时,广东省高院对潮州市国债服务部起诉ST金马和其第二大股东潮州市旅游总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潮州市旅游总公司向国债服务部偿还借款4390万元及利息,ST金马对此债务中的3940万元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对此债务中的45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的不能清偿部分承担1/3的赔偿责任。
汕头市中级法院对光大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汕头分公司起诉潮州市旅游总公司和ST金马借款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ST金马应负的法律责任是,对潮州市旅游总公司1998年4月6日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