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7日消息:6月6日,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诉中国证监会“行政不作为”。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中国证监会对石家庄国大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违法收购石家庄国际大厦的行为予以查处,责令其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以保护开元公司的利益,并由被告证监会承担诉讼费用。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开元方面称,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和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2001年3月20日,开元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石家庄国际大厦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公司超限持股情况的报告》,反映了石家庄国大集团及其关联法人石家庄国翔服务中心、石家庄国瑞信息服务中心、石家庄国丰商贸中心累计持有上市公司国际大厦(0600)股份达36.9%,超过了30%的要约收购的持股标准。二,2001年3月29日,开元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国际大厦股权暂停转让的紧急报告》,再次请求证监会调查此事,但在今年4月26日,国际大厦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国大集团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占总股本28.48%的股份转让给后者。三,2001年6月1日,开元公司又向中国证监会寄送了《关于多次举报国际大厦违规未有查处致中国证监会的函》,催促中国证监会尽快履行职责。
河北开元董事长李勇会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1999年3月以来,开元公司多次向中国证监会反映国际大厦的违规情况以及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国大集团违法超限持股的情况,但时至今日未有查处,上市公司国际大厦之所以屡有违规,之所以走到今天,与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不无关系,但更令人气愤和失望的是国家赋予监管权力的证监会不去行使其行政权力,河北开元就是要向这种“行政不作为”要个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