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6月20日消息: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019)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宝钢集团公司) 收购部分三期工程资产的重大资产收购方案。就本次收购事宜,公司已与宝钢集团公司拟定了《宝钢三期工程资产收购协议》,并将提交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收购协议涉及标的:宝钢集团公司拥有的部分三期工程资产和业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部分债务。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三期资产评估后的总资产为 2454890.05 万元,负债为757477.84万元,净资产为1697412.21万元。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3月31日,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三期资产的净资产值,加上宝钢集团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假设为2001年9月1日)之间将偿还的借款9.42亿元作为成交价格,本次收购的定价为人民币179.16亿元。本协议经公司和宝钢集团公司签署后,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收购之日起生效。
本次收购完成后,被收购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将由宝钢集团公司租赁给公司使用。就该等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公司已与宝钢集团公司拟定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土地的总面积为4123349平方米,年租金约为人民币3167.56万元,总租赁期限为50年。该《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将在本次收购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于本次收购完成日生效。
鉴于宝钢集团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