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月21日消息: 2001年5月8日,深南光(0043)第四大股东深圳市国利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利泰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简称中航深圳公司)签订了《法人股权转让协议》,国利泰公司将其持有的10010000股公司法人股以每股3元的价格转让给中航深圳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国利泰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航深圳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由35748900股增至4575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转让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豁免中航深圳公司由于本次受让后累计持有公司32.84%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