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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600107)法人股转让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郁欣 2001-09-11 21: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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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银物业公司拟将持有的美尔雅(600107)法人股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占美尔雅总股本的6.56%。
上交所9月11日消息: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600107)股东武汉中银物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银物业公司)于2001年8月28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出让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362.5万股,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股东法人股转让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武汉中银物业公司拟将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362.5万股,以1946.53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公司法人股2362.5万股,占其总股本的6.56%,武汉中银物业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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