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9月13日消息:近日,琼海德(0567)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诉讼状》,拟定于2001年9月28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诉武汉长兴石化产品有限公司(简称长兴公司)及公司,称公司于1999年8月22日向原告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和《对保书》,为长兴公司借款人民币1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七个月。由于长兴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能偿还该笔债务,原告遂讼要求长兴公司与公司偿还1800万元的本金及33.8万元的利息。该案法院已经诉前保全查封了公司持有的成都大邑莱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99%的股权。
公司近12个月内的诉讼事项:
一、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铁银支行诉湖南湘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及公司,诉讼主张二被告承担300万元的清偿责任。该案已开庭,尚未判决。
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南航支行诉公司及伊莎贝尔矿泉水海南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400万元的纠纷一案。该案与经开庭,尚未判决。
三、四川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诉公司拖欠工程款550万元纠纷案。该案已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