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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东源(0656)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徐小平 2001-09-24 21: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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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收到重庆第一中级法院送达的重钢集团起诉状,为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积极应诉。
北京9月24日消息:9月1日收到重庆第一中级法院送达的重钢集团起诉状,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00年2月28日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二、判令被告赔偿700万元的经济损失;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对重钢集团欲解除《资产置换协议》,要求退还已置换进入我公司的334亩土地使用权的毁约行为。我公司要求重钢集团必须完善已履行的《资产置换协议》,立即完成帐务调整的收尾工作,并承担因拖延帐务调整给我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为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积极应诉。

本案将于2001年9月26日下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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