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6日报道,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状告山西省政府一案,经过近两个月的休庭后再次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仍然没有出庭,法庭上仍然只是双方的委托代理律师唇抢舌剑的对抗。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 在经过一个多小时对各自证据的提出质疑和论证后,上午10时30分,终于在法官的提议下,双方达成了在庭外进行调解的协议。但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律师立即提出条件:进行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均不能把该承诺函视为政府的一种担保行为。
事后,中行香港分行的委托代理律师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说:山西省政府一再否定自己曾有过担保行为,这让人感到缺乏诚信。因同类纠纷同样被香港中行告上法庭的新疆自治区政府曾派一名高级政府官员多次飞往深圳进行协商,而山西省政府则自始自终都保持一种沉默。其实,我们起诉山西省政府只是出于无奈,我们只有一个目:还清欠款。
那么,庭外调解又意味着什么呢?
中行香港分行的委托代理律师说:“当然是答应还钱啦。”
但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律师曾经当庭表示,庭外调解的基础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在此案中法律担保行为的不被承认。那么,既然庭外调解就是意味着山西省政府将要还钱,而山西省政府却又不认为自己在其中进行了担保,那么,山西省政府将要付出的这一笔钱又将用什么样的词语给它命名呢?“还钱”一说又将怎么解释呢?
中行香港分行的委托代理律师说:当然,可以不叫“还借款”,叫做赔款或者其他什么都行,其实我们只要求对方清欠款项,其他事情完全可以一概不究。
在目前得出的庭审结果中,法庭决定将在国庆节前后要求双方自行答成解决协议。倘若如此,也就意味着山西省政府将要替曾经欠下本息共计14893383.91港币、3656246.50美元贷款的香港恒山有限公司背起硕大的黑锅。但是这个黑锅对于一个省级政府来说也许略显沉重了一点。
山西省如何才能甩掉这口黑锅,又将如何拆分这口黑锅呢,也许,在不久将要出现的那份调解协议中,我们可以寻找到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