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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山(0675)为大股东代垫费用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全华 2001-09-27 08:05:20
ST银山(0675)截至今年6月30日,累计替公司第一大股东内江市国资局代垫非生产经营费用2466.56万元,未收取资金占用费。
深圳9月27日消息:ST银山(0675)今日就替公司第一大股东内江市国资局代垫非生产经营费用的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公司称,1993年公司进行股份制试点,并将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成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内江市富兴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内江市富鑫天泉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自我生存能力差,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财政补贴由内江市国资局所持有的公司国家股红利列支解决,因股权红利每年年底才进行分配,实际操作中则由公司先代为垫付这部分财政补贴,再以国家股红利冲抵。

自1996年起,公司未进行现金分配,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代为垫付2466.56万元,未收取资金占用费。内江市国资局已出具书面承诺,如此次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成功,股权过户后,拟用公司原兼并四川硫酸厂国有资产净值的余额或将此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处置变现等方式予以清偿。

  有关资料显示,去年9月,内江市国资局拟将所持有的国家股权分别转让给山西汇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省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超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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