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月28日消息: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26日召开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上虞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虞市阳光玻璃管有限公司、上虞市森恩浦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协议》事宜,并于2001年9月26日签署了协议。
公司向其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上虞市阳光玻璃管有限公司、上虞市森恩浦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采购玻璃制品和荧光粉等原材料,价格分别确定为市场公允价格的95%和市场公允价格的98%,预计全年的采购金额分别为748万元和1690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