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月28日消息:为有效化解因“兴业房产贷款担保纠纷”诉讼的风险,切实维护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消除该诉讼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房产)和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纺开发,兴业房产和纺开发为公司向兴业房产在其有关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出具了不可撤消的《担保函》)支付公司人民币9880万元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同时,公司还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兴业房产和纺开发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已下达(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435号民事裁定书接受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被告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计988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