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1月26日消息:中国证监会11月26日对宁夏宁河民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635)违规挪用募集资金行为做出处罚,对“民族化工”股份公司及相关董事成员予以公开批评。
按照《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于今年10月份对“民族化工”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检查发现,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民族化工”股份公司资金28214万元,其中包括占用“民族化工”股份公司配股募集资金7194万元。截至今年9月底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又新增占用资金2007万元。
中国证监会称,上述资金占用问题严重地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直接威胁到上市公司的资产安全。对上述问题,“民族化工”股份公司董事会未依法履行职责,其原董事长石进儒和有关董事未勤勉尽责,严重违反了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义务,属重大失职行为,情节恶劣,应当予以谴责。
根据《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民族化工”股份公司及其原董事长石进儒和负有责任的董事张玉秋、曹桂荣、石进林、韩华荣、董海涛、薛福德、殷正行、朱泽民、庄岩、孙敏予以公开批评。并责令“民族化工”股份公司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抓紧落实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