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月27日消息:ST猴王(000535)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1年11月26日召开,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据全景报道: 一、关于出售宜昌市商业银行股权的提案;
二、关于出售公司“猴王”商标的提案;
将“猴王”注册商标转让给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980万元。
三、关于收购江苏新中期公司部分资产的提案;
公司收购江苏新中期公司持有的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其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0125万元。
四、关于调整猴王宜昌市焊丝厂改制方案中有关内容的提案;
五、定于2001年12月28日召开200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