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月12日消息:目前,深深宝(000019、200019)收到广东省高院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
深圳市商业银行、南方通发、深宝公司三方确认深圳市商业银行于1997年8月29日向南方通发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于1998年8月28日到期,由深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南方通发、深宝公司两方承担的债务本息为(截止2001年10月31日止)本金3000万元、利息9953314元;
深圳市商业银行同意在深宝公司承担本金3000万元,利息5808029元以及从2001年11月1日起新产生利息的基础上,不再追究深宝公司的保证责任;深宝公司分三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