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3月27日消息:琼海德(000567)于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通知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简称"信达清算组")诉海南国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简称"国泰集团")及公司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于2002年3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
1、本案基本情况
国泰集团与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标的人民币2500万元,贷款期限自1998年8月5日至1999年8月4日;月利率6.325‰。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国泰集团逾期未能归还该笔贷款本息,信达清算组遂讼至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国泰集团偿还信达清算组贷款本息29956563.33元(其中贷款本金2500万元,贷款利息4956563.33元。);判令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