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8日消息:中国证监会日前结束了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其他有关程序完成之后,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正在履行告知、听证程序。
据《京华时报》报道,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院开始有条件地受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但是这并没有启动关于对银广夏侵权案件的赔偿程序,原因就是在《通知》中给投资者设立了一道坎。
根据《通知》中第二条的规定,该类案件目前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处,当事人依据查处结果作为事实依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方予受理。此次银广夏将受到行政处罚,只是解决了股民起诉时的一大难题,另外,《通知》只规定了单独诉讼或共同诉讼,而没有集团诉讼,也相对增加了股民诉讼的难度。
根据目前银广夏董事会公告显示,银广夏将背上总金额为15043.8万元的巨额负债,加上该公司已于今年1月31日发布了预亏公告,银广夏很有可能资不抵债。所以,在高昂的诉讼费用和成本面前,股民即使打赢了官司,能够获得的赔偿有多少,甚至能不能获得赔偿都不能确定。